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虎毒母亲是哪位演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虎毒母亲是哪位演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感谢邀请,对月这个沉重的话题实在让人心痛,我就来谈谈我的看法吧!
一句话说明我的观点:活埋母亲泯灭人性!罪无可恕!法理难容!情理难容!
今天是母亲节,朋友圈里大家发布着各种关于母亲节的海报、和母亲和回忆等等,很温馨的画面。母亲节、父亲节是国外节日、舶来品,但能让大家记得感恩父母也正是契合了我们中国人一直以来传承的孝道。
翻阅中国历史和文学,孝顺父母的诗词、故事不胜枚举,比如我们学过的李密的《陈情表》,为了照顾母亲拒绝出去做官;还有古代丁忧的制度,父母去世要丁忧三年,为官者父母去世必须离职丁忧,期间不能举办庆典活动;除此之外还有中国传统的祭祀、扫墓文化都是孝道、尊敬祖先,不忘先人的优良传统。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古人对身体的爱护也是因为自己身体是父母给予,不爱护身体就是不孝顺父母。在古诗词中也有很多关于母亲的作品,比如:
别老母
清代:黄景仁
搴帷拜母河梁去,白发愁看泪眼枯。
惨惨柴门风雪夜,此时有子不如无。
墨萱图·其一
元代:王冕
灿灿萱草花,罗生北堂下。
南风吹其心,摇摇为谁吐?
慈母倚门情,游子行路苦。
甘旨日以疏,音问日以阻。
举头望云林,愧听慧鸟语。
母爱是最无私也是最感人的,母亲辛辛苦苦怀胎十月生下我们,婴儿时日日夜夜睡不好觉喂奶照顾自己,她们把最坚强的一面给了儿女,把女人脆弱的一面留给内心深处的自己。我们慢慢长大,她们慢慢老去,可不管什么时候,她们心中最挂念的永远是儿女!
但最近一则陕西男子“活埋老母”的新闻让大家目瞪口呆,在农村一般都是兄弟好几个,不孝顺父母、互相推脱赡养老人义务的事情常见,可能把自己母亲活埋的却实属罕见,泯灭人性,背后有再多缘由,也不容洗白!
一问:一铁锹一铁锹埋下去的时候良心不痛吗?
5月2号的时候,马某用板车拉着瘫痪的母亲,活埋在荒野事先挖好的墓穴,一抔土、一抔土埋下去的时候,看着79岁老母亲挣扎的样子和痛苦的声音,他的心就不会痛吗?难道在这狠心举动里,脑子里只有对一位79岁老母亲怨恨?是怎样的铁石心肠能让他这么做!且不要说血脉之前的母亲,就是对待一个毫无干系的陌生人,我们的怜悯之心也不允许我们这样做吧?
二问:母亲改嫁不带自己就要怨恨一生?
可能有人说,马某的母亲曾在年轻时改嫁,当时只带走了马某的弟弟和妹妹,没带走马某。可那时候对于一个妇人,失去丈夫,能养活自己就不容易了,何况家里还有三个孩子?为了孩子和自己的生存,她只能改嫁,我相信对于一个母亲,改嫁时但凡能够带走自己的孩子,绝对不会落下。从陕西到改嫁到甘肃,那么长的路程,带着三个孩子会有多难?那时候马某12岁了,跟着自己叔叔生活无疑是一位母亲的正确选择。生存下去才是最重要!
把自己孩子留给叔叔,对于一些衣食无忧的城里人来说可能觉得无可思议,觉得马某母亲狠心,这完全是旁观者心态。当自己没有食物,快要饿死了,手里还有三个孩子,你是选择和孩子一起饿死,还是将孩子给其他亲人抚养呢?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吃瓜群众,请不要用这个理由,来给马某洗白好嘛?
三问:母亲老来瘫痪,大小便失禁不想伺候,就残忍活埋自己母亲?
若说母亲改嫁没有带自己。几十年时间母子感情淡化,可毕竟还是母子,血肉相连。网上有人活埋或虐待一只只流落狗猫尚且被无数人谴责,马某是活埋的人啊!这里有两个概念,注定马某罪无可恕!
第一,他这是在杀人。且不看被活埋的对象和马某的母子关系,就是活埋任何一个人,都是在故意杀人!这本身就是滔天罪行,已经触犯最严重的法律底线!何况这个人还是生他并养育了他12年的母亲呢?且不说情理难容,这已经是法理不容的事了!
第二、活埋这个举动很残暴,毫无人性。活埋曾经是古代一个残酷的刑罚,比直接斩首要残暴得多,和凌迟一样,属于酷刑一类。因为活埋是将一个人慢慢折磨而死,本身就是泯灭人性的。活埋作为一直古代的酷刑,现在早就取消了,最大的刑罚无非就是死刑,痛痛快快解决。所以活埋这个举动不单单是故意杀人那么简单,是毫无人性的。
古代把人活埋有几种情形,一种是酷刑、一种就是屠城,还有活埋陪葬和祭祀。所以马某对待自己亲生母亲的这种行为是及其残忍的!法理难容之外,情理难容!
幸亏及时发现,救下了马某母亲。这件事已经过去七八天了,是一桩杀人案,更是一场人间悲剧、亲情之殇!但愿这种事情不再发生,但愿天下母亲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安度晚年!
天下儿女们,及时行乐很重要,及时尽孝更重要!子欲养而亲不待,不要等到父母真正老去或者离开我们了才后悔没有多陪伴他们。
中华民族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更是唯一一个没有中断过传承的民族。在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中,孝道是其中一个最为重要的元素!从古代选官制度——举孝廉,到如今社会中的尊老爱幼,无不深刻的体现着中华民族最美的一面——孝道!
孝的基本含义就是“善事父母”。养亲就是保证父母物质需要的供养。子女在幼小时受到父母的抚养和教育,而当父母年老体衰丧失劳动能力时,子女则有赡养、扶助和报答父母养育之恩的社会责任感。
对于赡养父母仅仅有养还不够,更重要的是在赡养的过程中体现出“敬”。每个人生下来都离不开父母亲人的养育,在这种养育的亲密关系中,必会自然地形成子辈对养育自己的父母亲人的爱戴、尊敬之情。父母是自己生命所由,也是一切人际关系中最自然、最亲密的人际关系。因此,很难想象一个人连给予自己生命的父母都不爱不敬,他怎么能生发对他人、社会、国家的爱呢?怎么会有健全的人格呢?
近日,陕西榆林一男子将自己身患重病的79岁高龄母亲扔进古墓活埋!消息引起了全国无数民众的抨击和唾骂!
据悉,2日20时许,靖边县马某在自己家中将瘫痪在床的母亲(79岁)用手推车拉走,并将其推入一个无人的木坑活埋!次日凌晨2时许独自一人推着车子回到家中,家人向其询问母亲去向,马某谎称送往庆阳的客车上去亲戚家了,家人迅速去车站找,凌晨4点左右马某离开家人的视线,独自一人出走。
而马某的母亲则被深埋在墓坑当中长达70小时才被警方救出,而马某也被公安机关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依法刑拘,被拘后的马某自称很后悔。
事实上,马某的目前并非瘫痪,仅仅是属于肌力四级。在临床上,肌力分五级,即零级至五级,零级才是指肌肉完全瘫痪。
但是,俗话说的好,虎毒尚且不食子,能将自己的亲生母亲活埋。马某的行为实在是令人发指!人不如禽兽!
事后,据被活埋老人的侄子王先生称 ,姑姑现在很担心她的儿子马某被判重刑。王先生称,之前没有感觉到姑姑和马某关系异常。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多少人因生活所迫没有足够的时间来陪伴父母而在父母故去后悔恨不已!马某居然反人类本性而行之,将母亲活埋。原因只是因母亲生活不能自理!属实太过匪夷所思了!
人世间最令人心寒的事莫过于久病床前无孝子,父母在年轻时为了子女付出了一切,殊不知最后落得个被活埋的下场!
磊哥感慨:善待老人,赡养老人,为老人养老送终真的很难吗?人的道德感就这么不堪一击,仅仅是老人的生活不能自理就能击穿子女的心理防线吗?
代孕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再加上亲手杀害自己孩子,这就是罪上加罪,更是蛇蝎心肠,不配做母亲,亲禽兽不如的人该死。她可怜、可恨、可悲、可叹,但绝不会谅解。
底下违法乱纪的代孕乱象横生,是非法利润的驱使,让这些违法犯罪分子铤而走险,拿生命在买卖,这种利益的地下代孕非法链已经造成了社会的极大负面影响,国家对于此类案件的打击力度也是极其坚决的,可是还是有人顶风作案,屡禁不绝。
案件发生在2017年12月20日,在资阳市雁江区一两岁男童被亲生母亲杀死并焚尸,而后这个母亲自杀未遂,而这个孩子的亲生父亲说,孩子母亲杀害孩子后骗他说孩子在上个月走丢。通过警方审讯,最终这个孩子母亲交代了犯罪事实。就是题主说的孩子是代孕所生,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原来是孩子的亲生父亲和妻子结婚后妻子未生育,便想到了代孕,于是找到了李丽,一番协商后李丽代孕生下了儿子,而后孩子父亲将孩子交给雇佣老妇抚养。后来李丽将孩子要回,要孩子父亲支付抚养费,而后因为情绪受挫,便心生歹意,残忍的杀害了孩子并焚尸。
后法院判决李丽有期徒刑7年,因为李丽系初犯,并且是投案自首。可是该案判决后好多人都无法理解,对于李丽的判决确实过于轻了。
确实如此,笔者也觉得太轻了,这是一场买卖生子,并且用那么残忍的手段杀害了自己的亲身孩子,这种事情还分初犯,那再犯就又是什么?难道说还是一条无辜孩子的性命,而在本案中这样残忍的手法。李丽该死,她丧尽天良,禽兽不如的杀害自己的孩子,可悲啊!
不管是李丽也好,这个亲生父亲也罢,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他们本身就违反了人伦道德,孩子是无辜的,却在这场交易中无辜生死。最后,想为那个已经不在了的孩子说,孩子天堂没有痛苦,愿你来世投胎找个好人家。
李丽不配母亲这个称谓。
造成这个惨剧,是因为金钱的诱惑,还是责任的缺失,亦或是人性的扭曲? 我们不得而知。
都说虎毒不食子,可是没有母爱的李丽简直是禽兽不如! 为了金钱选择代孕,李丽的第一步就走错了,一步错步步错,误入歧途越走越远,最终的下场可想而已。7年的刑罚不足以洗清她的罪孽,在余生里,等待她的恐怕是内心的折磨。
说实话,我很难想象一个女人会为了金钱甘愿孕育一个本来和自己毫无瓜葛的生命。 或许,在李丽眼里,鑫鑫本来就是一件可以讨价还价的商品。所以,已经为人母,有过一个孩子的李丽,对待这个和自己血肉相连的鑫鑫却是另一种心态。孩子调皮顽劣只是借口,换做是李丽和前夫生下的孩子,她不一定会这样对待。
错误的开始注定了错误的结尾,李丽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可是,除了孩子最无辜,在这件事里,鑫鑫的生父同样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令人遗憾的是,无论罪魁祸首李丽受到怎样的惩罚,都不能改变鑫鑫已经逝去的现实。
我们不得不感叹,在这物欲横流里,又有多少人被改变了模样?
女性一般来说会母性压倒一切。也有很多例外。
当她的怀孕不是自己期待和欢迎的时候。当精子提供者拍拍屁股走人的时候。
当她育儿得不到支持的时候。
我观察了几百例放弃重病新生儿的家庭个案,以及大量的引产、流产性别筛选后胎儿的例子。核心逻辑都是:男性认为婴儿的成本就一颗精子,杀了就是杀了,死了再来。 而剔除他们不要的觉得不如意的婴儿,可以让他的繁殖利益最大化,他手里那一把粮食,那间草屋,换来他认为的最优化的后代。
而母亲只要没被洗脑彻底,都(哭得死去活来)舍不得。 她当然舍不得。她成本巨大。怀孕十个月的健康成本、感情成本,生育/流产的生命成本。 而对于某些男人来说,养/治疗一个病婴,就算能治好,这些钱,足够他外面再睡一个女人、搞大对方的肚子,所以救什么救,深井冰才救。
也有母亲主动虐待孩子。甚至杀害孩子。比如 最近的这个案例,代孕母亲,男方失踪,找不到男方,母亲把2岁大的男孩摔死。
这个犯罪行为,从心理角度来说,是因为本身这是一个代孕交易,不是母亲所期待、欢迎的孩子。 和强奸所孕育、生下的孩子一样,很多母亲会憎恨、虐待这个后代。 和很多被迫婚嫁、被骗子宫生下的孩子一样,很多母亲会“爱恨交加”,可能会一下子狠狠地抱着孩子,亲得喘不过气,也可能一下推开他,动手打他骂他。
因为,从生物本能来说,她爱恨交加。她爱属于自己的那一半,又恨象异形一样侵占自己基因的那一半。 还有母亲虐待孩子的,一追溯,都是都有父亲或父系家庭的对母亲的虐待,暴力殴打、精神控制、歧视、边缘化,长期羞辱贬低。母亲把压抑的攻击性释放在孩子身上。 而孩子的幼年形成黑暗底色,成年后又会去虐待自己和自己的后代。
而对于雌性来说,无论哪个后代被杀,都是重大损失,她付出卵子、子宫、极大的生命危险和乳液、情感,成本巨大。 对雄性来说,他本质上的损失只有1颗精子。从生物收益计算,他的繁殖利益最大化,从极其鸡贼地减少在每个雌性身上的付出、减少对每个后代的责任,增加自己去交配繁殖的更多机会,才是赢家,利益最大化。
而精子提供方面不负责任,母亲必然失落焦虑,甚至心理失常。
为了减少这样的悲剧,从女性自尊自重,不给渣男机会。从男性有起码的性道德,没做好准备不要乱输出精子开始。
说实话,作为一个父亲,我真的不忍心、也没有勇气看这样的新闻,实在是太过于残忍,也太令人痛心了。一个无辜的孩子,才两岁,懵事不懂,只因为身上沾点饼干屑,就命丧毒母之手!
这个孩子是代孕而生,其出生并不合法,可以说是从一开始就带着“原罪”而生,但不管其亲生父母之间有着怎样见不得人的交易,孩子本身是无辜的,他无从作选择,只能被动接受。只是由于“原罪”问题,注定他的人生就是见不得光,注定就是生活在看不见的阴影之下,也注定了悲剧的结局,不是以这样的方式,就是以另外其他的方式,总有一天会全面爆发的!
这个李丽,一开始是为了钱,所以选择代孕,后来又找到孩子父亲,希望能够亲自抚养,由孩子父亲承担抚养费。应该来说,她对孩子的心态是复杂的,既是自己的亲骨肉,又是客户委托照顾的对象,所以在对待孩子的态度上,虽然有爱,但因为掺杂金钱的因素,已经有些变味了。
这一点,从李丽对待自己与前夫的孩子上就可以看出来,她对婚生的孩子并没有过激的举动,而对代孕的孩子却没有耐心,就是这个道理!
虎毒不食子,这个李丽真的是太狠毒了,判处其7年有期徒刑,实在是太便宜她了!此案带给我们的警示就是:代孕有风险,三思而后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虎毒母亲是哪位演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虎毒母亲是哪位演员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